深圳市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请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和章程;
2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,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;
3、在申请之日前3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
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(腾博国际: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805,史振宁)。
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:
1、申请报告;
2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
3、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;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;
6、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3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等材料;
7、办公场地证明;
8、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(更多业务详情欢迎咨询腾博国际史振宁)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,谢谢!